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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展征稿的通知

作者:xue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5-09  浏览次数:

 

各党委(总支)、部门工会、团工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丰绩,根据校党委安排部署,拟定于2011年6月下旬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稿件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来伟大成就,弘扬我国优秀国粹艺术,展示广大书画摄影爱好者的艺术风范。
  二、征稿对象
  我校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在校学生。
  三、稿件要求
  (一)内容要求:必须紧扣活动主题,格调高雅健康向上。
  (二)规格要求
  1.书法类作品,仅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幅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斗方,竖幅为宜。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方,粘贴在4尺3裁竖式印屏上。草书、篆书、篆刻做平须另附释文。
  2.美术类作品,国画类别不限,尺幅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斗方;油画外框不超过1.8米;版画不超过1米;水粉、水彩不小于四开。
  3.摄影类作品,应是创作作品,谢绝临摹作品,尺寸为12――24寸。
  (三)送稿要求
  1.稿件务必于2011年5月31日前送交。
  2.书法、美术作品须用作者真实姓名(笔名请注明),每人报送不超过2幅。
  3.摄影作品交电子照片,统一冲洗装饰。
  4.报送时须用铅笔在每件作品左下角背面注明:题目、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四、奖项设置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奖。书法、绘画、摄影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一、二等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入展作者颁发优秀奖证书。
  五、投稿方式
  1.在职职工作品交工会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405室)
  联系人:谷爱贤
  电  话:87082646
  2.离退休职工作品交离退休党委(处)办公室
  联系人:侯介仁
  电  话:13619295181
  3.学生作品送交团委
  联系人:杨彦宝
  电  话:87092447
  庆祝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展是我校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重要活动之一,各党委(总支)、部门工会、团工委要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加,努力将本次展览办成我校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引领校园文化健康发展的优秀作品展。


        党委宣传部  工会  离退休党委(处) 团委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