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 2019 届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做好我校 2019 届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使毕业生 能够顺利离校,愉快地走向工作岗位,现就户口迁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届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抽卡分类、核对信息阶段(5 月 30-6 月 5 日)
   各单位派人到保卫处户籍室(安保中心一楼 111 室)抽 取毕业生户口底卡(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按照考取研究生、 休学(留级)、正常毕业等情况分类,核对毕业生户籍档案 的信息。如有不符,及时通知本人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并到杨陵派出所更正,确保二者相符一致。
   2.填写迁移地址阶段(6 月 6 日-6 月 12 日)
   各单位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最终的派遣方案,填报《2019 届本科生(硕、博士)毕业生户口迁出情况登记表》;未签 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户口,按照户籍管理有关政策可以迁回原 籍。
   3.集中办理迁移证阶段(6 月 13 日-6 月 23 日)
   从 6 月 13 日起,保卫处户籍室工作人员将集中办理我 校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打印、盖章、发放、更正等事项。
   4.迁移证的发放(6 月 24 日-26 日)
   由保卫处通知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到保卫处户籍室领 取本院(系、所)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为毕业生发放。
   5.信息反馈(6 月 26 日-7 月 1 日)
   户口迁移证发放完毕后,请各单位将未发出的学生户口 迁移证返回保卫处户籍室。
   二、注意事项
   1.迁往地址应填写清楚,否则无法迁移。签三方协议的 按照三方协议要求的户口迁移地填写;未签三方协议的按照原籍的户口地址填写;考取外校的研究生按照录取通知书的 户口迁往地址填写。
   2.领取迁移证时要认真核对,不得私自涂改,发现问题 及时收回,到杨陵派出所集中更正。
   3.迁移证集中办证期间就业单位变更的,各单位及时到 户籍室与保卫处工作人员联系更改;集中办证后个别毕业生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本人持改派后的报到证直接到杨陵派 出所更改(私自更改者无效)。
   4.毕业生户口要随本人报到证迁出,除考取本校研究生、延长学制等情况外,学校不保留毕业生户口。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高 度重视,切实做好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
   2.各单位需安排一名专职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毕 业生户口迁转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 6 月 5 日前送保卫处户籍室。
   3.请各单位于 6 月 13 日前将相关电子文档及纸质表格 送保卫处户籍室。
   咨询电话:87082906
   邮 箱: 239333182@qq.com
   联 系 人:韦继兴 手机:13679225096
   杨霞昭 手机:18966833109
                                        保卫处
                                    2019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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