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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30项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9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23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资助对象为我院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学院根据学校划拨金额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二)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1号)执行。同时,2015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2014级、2013级、2012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具体要求为: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一律手写,不得打印及随意增加页数;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中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4)表格中学习成绩填写班级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填写班级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 200 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 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 不得只简单填写 “ 同意 ”、 “ 同意推荐 ” 、“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手写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顺序的情况 ,尤其是要留够公示时间;

  (9)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2.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4.国家今年继续编辑《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各单位要从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各推荐1名参加2016年风采录评选。获奖学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要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附后)。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5名。

    (二)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

(三)本科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

 

三、社会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

    (一)社会奖助学金的考核

    根据资助方要求,请各年级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得2015-2016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七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所有替换情况均要在《2016-2017学年连续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统计。各项连续资助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附后。

       1.德旺助学金考核

    各班级须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上学年考试不及格 3 门以上者、休学、跟班试读者应取消受助资格。新评选学生要求必须为特困生。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

    各班级须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新申请和参加连续资助考核的学生,都需要重新向思源基金会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学业成绩表》。

    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须同时将2016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报送资助中心(名单附后)。

      4.春雨奖学金考核

      经与春雨奖学金理事会沟通,今年重新修订了春雨奖学金评选办法,较之前有以下3点不同1)在2015级本科生中评选1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等额评审不再进行淘汰 。2)已获得春雨奖学金的学生,如有考核补不合格,学院重新递补1名候选者即可 。3)评选程序中,班级民主评议过程须有书面记录,并随学生申请材料一同提交。

    各单位须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二)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1.曹德旺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8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13名,其中一等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1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各单位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WORD文档,每页排版两名学生情况。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附后。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2016级本科学生,同时兼顾沿海省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特困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选条例》(校学发﹝2005346) 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名单汇总表》。

       4.金正大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评选名额5名,其中一等奖学金2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3名,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正大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39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5.先正达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成绩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2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正达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6192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先正达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A4纸正反面套印)、《名单汇总表》。

       6.何康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名单汇总表》。

       7.春雨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5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8.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院系推荐2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新增候选学生,拜耳公司将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参加社会活动情况、面试情况等方面投票产生5名最终获奖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评选条件:学习成绩为专业前30%,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20%;流利的英语口语和娴熟的英文写作技巧(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担任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名单汇总表》。

       9.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名额5名,奖励标准每人2000元。具体评选按照《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上)、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家庭贫困证明、《名单汇总表》。   

       10.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本院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1.“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每人4000元,奖励名额1名。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2.文华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3.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名额20131名,20141名,20151名。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人民币。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2016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社会奖助学金各年级具体分配名额附后(如分配年级没有同学符合标准名额另行分配)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19-922日):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吃透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工作;

    (二)学生申请(922-9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27-930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初审(108-1018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核、公示(1019-1025日)。

     五、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班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在本院系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请各班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由院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班级排名评议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四)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连续性资助项目所有获奖学生名单统计到相应汇总表。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2016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各班级于926日前完成将获奖学生有关材料报送至植保学院223办公室;同时将附件4、附件9、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材料等以各单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463147048@qq.com

    (六)转专业本科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凡上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无故不参加院系、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未达到完成爱心实践活动的规定学时,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院系有权取消其资助及申请资格。

   (七)根据资助方要求,学生不可同时享受两项社会类奖助学金。已经获得上学年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次提出申请。社会类奖助学金中,思源奖助学金、先正达奖学金、何康奖学金根据资助方要求使用原申请表 ,其他各奖助学金使用统一修订的《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 。学生汇总名单除太白奖学金外,其他统一使用《其他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可在同一excel文件中另外复制插入相同表格。

    (八)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82400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463147048@qq.com  

 

   附件:
1.2016-2017学年资助工作开展说明
2.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名额、金额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7.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8.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9.连续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
10.曹德旺助学金等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及2016年毕业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学生名单
11.奖助学金申请表
1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申请表
13.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
14.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
15.毅宁奖学金申请表
16.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纪念册样本
17.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18.先正达奖学金本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
19.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2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1.时胜反哺承诺书

22.2016-2017各奖助学金评定要求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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