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专项检查与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管理,为科教人员及学生提供安全、舒适、干净卫生的工作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文化氛围,建立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各类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专项检查与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学实验室、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教授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实验室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压力设备及气体钢瓶、水电消防安全等。
  三、检查方式
  1.自查整改
  各学院及实验室按照学校要求,召开动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及规定,对实验室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理清扫,积极开展自查,认真进行总结,并填写《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自查表》(见附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为科教人员及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2.学校组织检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范围内的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工作,并于每学期末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并打分。
  3.学校组织评比
  年底前,将两个阶段检查成绩汇总,结果在全校通报,对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时间安排
  自查整改:5月-11

学校检查评比:12月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工作,切实落实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卫生长效机制。
  2.请各单位于630日(11月30日)前将上(下)半年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自查表》及自查总结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
  联 系 人:韩 丽 刘德明
  联系电话:87082272

 

附件: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自查表

    实验室管理处
                                  
?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自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