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2014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作者:李冬生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1-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教育部以往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现将我校2014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高端”、“紧缺”取向,围绕国家重点领域、学校重点学科,引进国际一流科学大师、科技领军人才,培养我国高水平自主创新人才和紧缺人才。
    二、申报项目
    1.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
    “111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基地由海外高水平专家团队(学术大师+学术骨干,不少于10人)与国内高水平专家团队(项目负责人+教授,不少于10人)构成。海外学术大师每人每年来校工作累计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年来校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
    引智基地建设期5年,国家拨款450万元人民币,学校根据基地建设情况拨付配套经费。
    我校已获批“植物病理学创新引智基地”以及“旱区现代节水农业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工作进展顺利。
    申报材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
    详情参阅http://www.dost.moe.edu.cn/cxtx/xkcxyzjd/。
    2.“人才项目专家”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简称“外专人才项目专家”)
    “外专人才项目专家”引进65岁以下,非华裔外国专家连续来校工作3年,每年9个月以上。申报人应符合“人才计划”引才标准。享受中央财政100万元人民币资助、国家外专局科研经费补助300-500万元人民币以及“人才项目专家”配套引智经费。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评审演示PPT。附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等。
    详情参阅http://www.1000plan.org/qrjh/section/2。
    3.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该项目的设立旨在配合“外专人才项目专家”实施,加快高层次外国专家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富有活力、以用为本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引进平台。聘请高水平专家来校工作2个月以上,资助国际旅费、工薪以及生活费。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评审演示PPT。附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详情参阅http://shaanxi.caiep.org/events/content.php?id=56493。
    4.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
    本项目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鼓励聘请专业水平高、在华工作时间长的外国专家,推动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水平人才培养,提升高校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对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中的国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
    2)工作时间:每年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
    3)经费资助:对批准获得 “重点引进专家”称号的外国专家资助3个专家指标(按现行标准合27万元人民币),用于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
申报材料: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5. 海外名师项目
    本项目的设立是为提高我国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综合竞争力,支持高校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海外名师来华任教和合作科研。
    本项目所称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造诣的外国专家。一般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1)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2)曾经或者目前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担任主要职务;
    3)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编委或者主要审稿人;
    4)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旨报告人;
    5)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获得者等。
    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最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支持周期最多不超过5年。
    获准立项的项目聘请的专家每年在华工作时间累计应当不少于60天。
    申报文件: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三封推荐信或介绍函(其中至少一封来自国外相同学科或者专业的专家或者机构);拟聘请专家本人表示同意的函件。
    该项目需依托二级学科或者专业进行申报,全校限报1项。
    6.学校特色项目
    学校特色项目应当促进高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若干领域或者层面的持续改进或提高。主要表现为:
    1)有助于高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凸显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凝练教育教学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
    2)有助于高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3)有助于高校增进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国家、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加强理论研究为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解决方案,促进社会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4)有助于高校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形成办学理念的战略管理意识,准确定位办学目标及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规模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机制,建立管理责任制度等。
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最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支持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
    全校限报1项。
    申报材料: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
    7.学校重点项目以及常规项目
    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应保证我校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由学院及有关单位充分考虑我校的重点以及培育学科、科研平台、推广基地等实际需要,引进国外高水平专家。获批项目资助专家国际旅费以及生活费。
    常规项目由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需要,制定规划,确定本单位拟聘请长、短期承担我校日常教学任务或者从事共同科研等活动的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获批项目资助专家当地生活费。
    申报材料:学校重点外专引智项目申报表和学校常规项目申请表。
    经费预算参考国家外专局《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结合近期将公布的学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做好外专聘请计划,及时组织科教人员申报各类项目,于2013年3月4日前统一将各类重点项目申报表一式十一份、常规项目申报表和聘请计划申报表各一份以及电子版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过期将不予办理。
    学校将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不能入选各类重点项目的申请,经评审后可转为学校常规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凡未申报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的单位明年邀请外国专家来访,费用自筹。
    联系人:康继乐
    联系电话:87082935

    附件:
    1. 2014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表
    2. 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3. 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4. 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
    5. 学校重点外专引智项目申报表
    6. 学校常规项目申请表
    7. 国家外专局《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