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植保学院关于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办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22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精神,现将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招生条件

(一)博士生导师

1.应为学校正式聘任的在岗博士生导师,年龄未满57周岁(生于1957年8月31日后);经人事处同意延聘的教师二级和三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未满62周岁(生于1952年8月31日后)。

2.自然学科类的博士生导师近三年(2010-2012年)到位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3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10万元。

3.博士生导师攻读学位期间不得招生。

(二)硕士生导师

1.应为学校正式聘任的在岗硕士生导师,男年龄未满57周岁(生于1957年8月31日后)和女年龄未满52周岁(生于1962年8月31日后)。

2.自然学科类硕士生导师近三年(2010-2012年)到位科技经费总额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2万元。

3.硕士生导师攻读学位期间不得招生。

二、招生限额及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研发字?2009?025)号文件要求,各学院(系、部、所)根据本单位博士生招生指标数,科学合理地将指标配置给符合博士招生条件的博士生导师,且每位导师招生最多不超过3名。

(二)符合硕士招生条件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均可招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招收学术型研究生,每位导师最多不超过3名。

(三)未上2014年招生简章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未申请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导师,不得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招生导师依托本学院(系、部、所),原则上只允许在一个学科专业招生。确需跨学科专业招生(限跨1个),须本人申请,经所跨学科专业负责人及学院(系、部、所)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招生,且招收研究生总人数不得超过本人的招生限额。

(五)招生专业目录内容一旦公布后,不得变更。

(六)全日制专业学位不同类型的各招生领域,由牵头学院(系、部、所)组织。各有关招生学院(系、部、所)依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导师队伍及培养能力等情况,与牵头学院(系、部、所)协商确定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数。

三、招生简章编制工作要求

(一)2014年拟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均应完善本学院(系、部、所)网页上的导师情况简介,填写《201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附件1、2、3)并交所在学科点秘书处,植物病理学和有害生物生态调控专业交王建锋老师处,农药学专业交马志卿老师处,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和植保资源利用专业交黄敏老师处。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学院(系、部、所)负责人或其他导师按要求代填,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招生资格。

 (二)各学科点依据导师招生条件进行审核,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到各学科点的招生计划数(详见招生目录)。

(三)各学科点在《2014年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2014年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基础上添加招生导师姓名即可。在《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修改即可。

四、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要求,请各学科点于2013年9月22日下午6:00之前将添加招生导师的《2014年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纸质版(学科点负责人签字)交学院办公室。

 

附件:1.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doc    

      2.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学术型).doc   

      3.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专业学位).doc                              

                          植保学院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