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1-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0]68号)精神,省教育厅拟于12月中上旬组织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验收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 参加培训及考试对象
  1.20099月以后补充到教师岗位(含辅导员、引进人才)没有参加教师岗前培训者,均需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与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2008-2010年毕业的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毕业生,岗前培训可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
  3.2009年度已参加岗前培训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本次只参加不合格课程的培训及考试。本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下次须参加全部课程的培训及考试。
  4.2008年岗位聘任在教师岗位上(除科研为主型)没有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者。
  三、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总课时为120学时,每门课程培训均为30学时,培训采用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经省教育厅研究同意,由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承担全省高校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 培训教材
  2010年培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规定教材:《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
  五、培训及考试相关费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规定,岗前培训费每科60元、考试费每科25元、教材费每本25元。由学校按规定代收并将费用交省教育厅学校保障工作处。其中培训费由学校支付,如果考试不合格者,第二年补考,培训费自理。
  六、考核验收
  本次教师岗前培训验收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1117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人员报名信息表(表格从附件下载,文字稿与Excel格式电子版同时报送)、教材费及考试费(省上要求参加考试人员必须配套购买教材)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办公室)。

  联系电话:87082871
  电子信箱:shizike@nwsuaf.edu.cn

  附件: 2010年岗前培训考试人员报名信息表
     
        

                              人事处
                           二
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岗前培训考试人员报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