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7-10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处《关于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0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方向与数量

1.招生专业的研究方向要与2008版或201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一致,当年没有导师招生的专业或研究方向不上2011年招生简章;

2.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指标已根据《植物保护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细则》(院发【2009】25号)配置到符合招生条件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指标为每位导师不超过3人配置。

二、导师招生资格

(一)博士生导师

1.导师应为学校正式聘任的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年龄未满62周岁(生于1949年8月31日)。

2.自然学科类近三年(2007-2009)到位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20万元。

3.在校内外攻读学位期间的博士生导师不得招生。

(二)学术型硕士生导师

1. 导师应为学校正式聘任的在岗硕士生导师,男年龄未满57周岁(生于1954年8月31日后)和女年龄未满52周岁(生于1959年8月31日后)

2.自然学科类近三年(2007-2009)到位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5万元。

  3. 在校内外攻读学位期间的硕士生导师不得招生。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一般应为正式聘任的在岗硕士生导师及专业学位导师。

三、导师招生限额和要求

1.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人数不能超过学院配置的博士生招生指标。

2.博士生导师从推免生中招收硕博连读生,最多不超过3名,当年不足3名的,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招收硕士研究生补齐3人。

3.达到招收博士生要求,但当年没有招收到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或未达到招收博士生要求,但达到招收硕士生要求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招收硕士研究生,但招收硕士研究生最多不超过3名。

4.符合2011年招生条件的硕士生导师,招收硕士生最多不超过3名。

5. 未达到招收学术型硕士生资格要求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均可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未上2011年招生简章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7.需要跨学科(或学院)招生的导师,招生学科专业数不超过2个,招收研究生合计数不超过导师的限额数。

8.招生专业目录内容公布后不得变动。

四、时间安排

1.请符合条件的各位研究生导师认真填写《201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学术型)、《2011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和201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专业学位),并于2010年7月12日之前交所在学科点(植物病理学和有害生物治理生态工程学科点交王建锋老师,农药学科点交马志卿老师,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和植保资源利用学科点交黄敏老师),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招生。

2.请各学科点根据导师所填《201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2011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和学科点的招生指标,审核统计填写《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汇总表》和《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汇总表》,并于7月13日之前将导师填写的《201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2011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纸质版和学科点填写的《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汇总表》、《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院办公室。

3.学院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将生成学院《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汇总表》和《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处审核。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

2.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学术型);

3.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批汇总表;

4.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批汇总表(学术型);

5. 2011年植保学院博士生招生指标配置表;

6.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专业学位);

                               

 

 

植物保护学院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