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天地

我院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学生管理办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0-0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试行)》(校学发[2008]203号)及《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党学〔2012〕17号)文件精神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学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院先进班集体;校、院三好学生;校、院优秀学生干部;校单项先进个人。

二、评定条件定

(一) 校、院级先进班集体评条件

1.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全班同学能够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等重要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全班学生总数的60%以上;

3.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风优良,实践和创新风气浓厚,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4. 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5.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发生。

注明:按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排名,推荐前3名班级参评校先进班集体。

(二)校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学习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和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身体素质好。坚持体育锻炼,在校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4.创新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强。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5.有突出贡献和事迹。某一方面的贡献或事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受到表彰者,可优先考虑评选三好学生;

6、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前10%。

(三)院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综合测评排名居班级前20%,其他条件适当参照校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四)校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和组织同学完成各项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

4.综合测评名次居全班前50%。推荐40名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五)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综合测评名次在全班前2?3名,其他条件参照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七)校单项先进个人(个人单项奖)条件:

1.论文奖。在一级学报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一等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二等奖;在普通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三等奖。均以第一作者为准。

2.科技创新奖。由学生开发(设计)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在全国“挑战杯”比赛中,获全国项目一、二等奖可评单项一等奖,获三等奖可评单项二等奖,获鼓励奖可评单项三等奖;获省部级项目一、二等奖可评单项二等奖,获三等奖可评单项三等奖。

3.学习(知识)竞赛奖。评选条件:参加托福成绩达到90分以上、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评单项特等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习竞赛、知识竞赛中获第一、二、三名者,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在523分以上,可评单项三等奖。

4.文艺活动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文艺比赛并获第一、二、三名者,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

5.特殊贡献奖。在社会上为学校争得荣誉,事迹生动感人影响范围大,社会评价高,可评特殊贡献单项奖,名额不受限制。

以上同一项目申报单项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评定。已受过学校专项奖励者,不再评定单项奖。

三、校、院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标兵;校、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补充规定

1.受校、院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学生(含通报批评)不能参评;

2.校、院三好学生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评;

3.有吸烟、酗酒、打麻将、通宵上网及其他有损社会风气等不良行为者,不能参评;

4.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认真,在同学中有不良影响者,不能参评;

5.学生干部不积极完成工作,贻误工作者不能参评;

6.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者,不能参评。

四、评选名额

校先进班集体3个;

校三好学生80名;

校优秀学生干部40名;

院先进班集体3个;

院三好学生,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

院优秀学生干部40名。

五、评选方法

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审批。

六、时间安排

10月8日―10月9日          申请

10月10日                  评定审核

10月11日―10月12日        公示

七、工作要求

1.请各申请人于2012年10月9日下午18点之前,将相关纸质版申请材料(集体单行材料;个人申请表、单行材料;个人单项奖申报审批表)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过期不候。

2.未定事宜,由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附件

1.2011―2012学年校、院三好学生申请表.doc

2.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个人单项奖申报审批.doc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