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2011―2012学年度学费减免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校学发[2008]202号)和《关于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后续工作的通知》(文明办[2008]7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减免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减免原则和等级
学费减免分全免和减50%两个等级,由各院系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确定;符合国家特殊政策规定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学费减免具体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三)家庭经济困难,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国家特殊政策规定;
2、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3、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四、注意事项
1、此项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经济困难学生切身利益,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定工作,评定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此项工作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将不再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动医学院2007级学生除外),对各院系报送的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学校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调查了解,如发现有虚报家庭情况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严重,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请各班级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植物保护学院
2011年9月27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