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0年减免学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减免额度和减免对象
减免额度分全免和减免50%两个等级,符合国家特殊政策规定和享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减免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国家特殊政策规定及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
2.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3.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二、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学费减免条件者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