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
根据《关于申报、评选2009―2010学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校团发[2010]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参评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009―2010学年)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在2009―2010学年,符合以下三项及三项以上者可申请实践先进个人,有四项及四项以上者可申请实践标兵。
所有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均可申请;因名额有限,申请者只能在“实践先进个人”“实践标兵”二者中选择一种进行申报(使用的申请表相同)。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申请者必须在“申报表”中体现出所符合条件的内容,同时在“先进事迹材料”中要明确指出自己所符合的条件。
1.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优秀实践论文。
2.参加院村挂钩活动5次以上,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报告。
3.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4.参加村主任助理工作,且工作表现突出。
5.担任学生干部并积极组织、协助、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6.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申报材料要求
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材料申报材料内容依次为:
1.电子文件包括: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总结)。
2.书面内容包括: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总结)及活动照片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需具有真实性、实效性,否则给予通报批评。
三、评选方法
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团工委(各服务队的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带队教师推荐)推荐,校团委审批。申报时需附推荐名单及个人的申报表和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校团委分配给我院的名额为:社会实践标兵3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6人。根据文件规定,我院可以申报的人数17人,其中前9名基本上可以应然获得,排名在后8位的同学将根据我院先进集体的名次进行分配。
校团委掌握约80个的浮动先进个人名额,根据本次先进集体排名分配,分配方式如下:
先进集体排名1-5名的先进个人浮动名额= (学院人数 / 1-5名学院总人数)*80*0.35
先进集体排名6-10名的先进个人浮动名额=(学院人数 / 6-10名学院总人数)*80*0.3
先进集体排名11-15名的先进个人浮动名额=(学院人数 / 11-15名学院总人数)*80*0.2
先进集体排名15-19名的先进个人浮动名额=(学院人数 / 16-19名学院总人数)*80*0.15
四、时间要求及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至2010年11月18日18时。
报送地点: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植保学院团工委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2010学年度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
先进个人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院 (系)
专业年级
综合总分
个人简介
社会实践经历
主要事迹自评(8分)
□WWF秦岭青年使者活动,所在服务队: (1.5分)
□校级“三下乡”活动,所在服务队: (1分)
□村主任助理工作,工作所在村(机关): (1.5分)
□农高会青年志愿者,所在岗位: (1分)
□多次参与院村挂钩活动 得分____(0-1分)
□多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得分____(0-1分)
□寒暑假实践论文获奖 论文标题: 得分____(0-1分)
主要事迹自评总分____ 院(系)审核____
院(系)评价(2分)
该同学对学校院(系)社会实践工作支持度 得分____ (0-2分)
主要事迹自评与院(系)评价总得分____ 学院排名____
院(系)团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申报者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发现与事实不符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2、参加过的“主要事迹”栏中活动在“□”中打“√”并自行评分;
3、参加院村挂钩活动、组织同学参加活动每次0.2分,将活动内容在“社会实践经历”栏中说明;获奖论文 由 一、二、三等奖不同分别加0.5、0.4、0.3不等,加满为止,将论文标题在“社会实践经历”栏中说明;其余活动为固定分值;
4、各院(系)根据申报者在本年度参加活动情况给予公正的评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