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是落实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上一学年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的综合评价,对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和各类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有重要指导作用。为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二、三、四年级
二、测评时间
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13日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班级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
2.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负责好本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
3.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严格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 号)和《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议与纪实相结合”的原则,对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4.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并认真听取广大研究生对综合测评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答疑,汇总综合测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学生本人于9月24日前填写《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记录表》纸质版提交至班级评定小组,各班级评定小组于9月26日完成评定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7日上午12:00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报送学院学生工作223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463147048@qq.com。10月13日前学院公示并上报。
植物保护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