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名。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向宝钢基金会推荐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二、奖励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每年1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每年2万元。

三、申报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具体评选事宜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 2011〕258号)《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 1)执行。

四、书面材料提交要求

1. 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评审表(样表);

2. 学业成绩表;

3. 2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4. 名单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1.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2. 申请学生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是入校后“五种能力”的现实表现。

请各申请学生于9月26日前将附件2、支撑材料等纸质版报送至学院223办公室,电子版附件2、3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由学院审核筛选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附件2: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样表)

附件3:宝钢优秀学生奖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