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培养工作】关于编制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课表及组织研究生选课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为保证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以下简称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编制本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课表及组织研究生选课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上课时间安排

研究生公共课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第一周周一(2月17日)开始上课,专业课从第一周周三(2月19日)开始上课。

二、专业课表编制时间及要求

(一)专业课表编制时间

1. 1月11日-2月14日,各学院(系、所)按照“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操作程序(附件1),落实春季学期开设专业课的教学任务并编制专业课课表。接收到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通过“系统”填写教学任务(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对已经下发了教学任务但不能开设的课程,学院(系、所)应及时删除相应教学任务。

2. 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将教室分配给各学院(系、所),先排先得。2月17日10:00,研究生院收回未排课教室,统一调度使用。

3. 2月18日10:00,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发布全校研究生课程表。

(二)相关要求

1. 本学期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葡萄酒学院、理学院、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主要安排在北校区8号教学楼、6B教学楼上课,其他学院研究生安排在南校区3号教学楼上课。

2. 专业课课表不能与公共课课表冲突,同一门课程每日最大课时量不允许超过5学时。

3. 三节课安排在3-5、6-8或11-13节;两节课可安排在1-2、3-4或4-5、6-7或7-8、9-10、11-12节。编制课表时,注意避开法定节假日:

清明节:4月4-6日(第七周周六--第八周周一)

劳动节:5月1-5日(第十一周周五--第十二周周二)

4. 未通过学院(系、所)落实教学任务的课程不能开课,课程考试成绩和教学工作量不予认可。

5. 研究生第二次选课结束后,对选课人数没有达到5人的课程,可由开课单位申请停开,删除教学任务。

6. 鉴于学校执行三学期制教学安排,学期周次短,任务重,请各学院(系、所)克服困难,务必于2月14日前完成排课工作,保障研究生教学秩序。

三、研究生选课的时间及要求

1. 2月18日16:00-2月24日16:00,研究生通过“系统”进行第一次选课(可选、可退)。

3. 3月2日16:00-3月3日16:00,研究生通过“系统”进行第二次选课(可选、可退)。

特别提示:

1. 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选课的,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2. 通过“系统”已选择的课程,必须参加相应课程学习和考试,否则该门课成绩以零分计,并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17〕285号)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视为旷考,处以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


联系人:尹会鹃 程焕霞

联系电话:87080158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