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根据学校《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校学发〔2017〕33号)及《关于各学院(系)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的指导性意见》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艳玲

组员:闫一凡 宋晓然 敖  雪 侯国超 李思哲

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生班团支部书记、班长

二:工作安排

1. 测评办法

2018、2019级学生遵照《植物保护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2020级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附件2)执行。

2. 时间安排

(1)9月22日-9月23日

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组织学习综合测评文件,进行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积分申请,填写《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表》(附件3),《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其他年级用表)》(附件4),收集并审核相关资料。

(2)9月24日-9月26日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生班相关材料并反馈意见,各学生班核实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后提交补充材料。

(3)9月27日-9月29日

学院汇总并公示《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其他年级用表)》(附件5),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相关要求

(一)综测及评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正,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要认真听取学生对测评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进行答疑。

(二)各专业年级须成立学生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负责本专业年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由本专业年级各班班长、团支书,班委会和团支部成员代表,班级民选非学生干部代表任组员。

(三)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的职责:

1. 在学院(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本专业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2. 负责审查核准相关测评数据;

3. 协调统一同专业班级间的测评工作;

4. 做好综合测评成绩打分的相关支撑材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5. 填报综合测评工作中有关表格并汇总存档。

(四)综合测评中所填写的表格,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

(五)综合测评中所有加分和扣分材料都必须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六)各年级要认真核对参评学生的相关信息,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

(七)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综合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各班负责人于9月23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3513358236@qq.com;于9月29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4报送至学院办公室223,纸质版材料于9月23日前在学院办公室领取,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蔡梦梦,联系电话:18737066421。

附件1:植物保护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附件3: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表

附件4: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其他年级用表)

附件5: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其他年级用表)

附件6: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2020级用表)

附件7: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2020级用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